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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金地商住小区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2-11-14 10:43:30  浏览次数:

2012年第20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金海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金海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智能金地商住小区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金海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于2006年9月25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刘勇,注册资本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智能金地商住小区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安泰街北侧,友谊街南侧,张辽路东侧。2012年7月9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朔州市金海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和商服用地。2012年7月20日经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4267.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51.5平方米,容积率为2.6:1 ,绿化率为36.1%。共建设住宅楼8幢538套,其中1号楼、2号楼、4—6号楼为十七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3号楼、7号楼、8号楼为十八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62平方米、68平方米、114平方米、118平方米、119平方米、125平方米、131平方米、146平方米、236平方米九种户型,住宅均价为3500元/ 平方米。截止2012年10月31日,1—4号楼已全部封顶,5—8号楼正在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工期25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金海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智能金地商住小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住房公积金业务备案专用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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