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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欣苑小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3-04-26 16:08:38  浏览次数:

2013年第6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怡欣苑小区”住房项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贾世胜,注册资本55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怡欣苑小区,位于朔城区建设南路西侧。2012年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以朔城国土国用(2012)第014号批准,为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和商业用地。2012年9月1日,该项目经朔州市朔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许可施工。项目占地面积1025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715.7平方米。容积率为2.7:1 ,绿化率为35%。共建设单元住宅楼3幢176套,其中1号楼为十层框架结构(1—2层商铺);2号楼、3号楼为十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有82平方米、98平方米、101平方米、106平方米、115平方米、132平方米、135平方米、137平方米八种户型,住宅均价为3500元/平方米。截止2013年4月9日,主体全部封顶。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工期12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怡欣苑小区”,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C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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