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阎家巷棚户区改造新建二期工程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3年第7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阴县阎家巷棚户区改造新建二期工程(10—12号楼、16号楼、17号楼、19号楼)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2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刘升东,注册资本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山阴县阎家巷棚户区改造新建二期工程(10—12号楼、16号楼、17号楼、19号楼)住宅项目,位于山阴县一小南侧,山阴县中医院北侧,中州路西侧,车站路东。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9年3月16日、2012年12月10日批准,为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和商服用地。2013年4月13日,该项目经山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许可施工。项目总占地面积43679.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175.98平方米。容积率为C区(含16号楼、17号楼、19号楼)3.0:1;D区(含10—12号楼)为1.79:1,绿化率为30%。共建设单元住宅楼6幢706套,其中,10—12号楼、19号楼为六层砖混结构;16号楼、17号楼为2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有74平方米、78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35平方米、147平方米、157平方米七种户型,其中,多层住宅均价为337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均价为3300元/平方米。截止2013年5月15日,10—12号楼主体全部封顶、16—17号楼14层封顶,19号楼正在进行地下工程建设。预期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8日,工期20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山阴县阎家巷棚户区改造新建二期工程(10—12号楼、16号楼、17号楼、19号楼)住宅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住房公积金业务备案专用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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