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清水湾小区(1号楼—10号楼、12号楼、15号楼—17号楼、20号楼)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4年第1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清水湾小区(1号楼—10号楼、12号楼、15号楼—17号楼、20号楼)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侯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贰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清水湾小区(1号楼—10号楼、12号楼、15号楼—17号楼、20号楼)住房项目,位于朔城区马邑路东侧、开发路西侧、神木铁路南。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81052.3平方米,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其中,其它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3月17日;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1年3月17日。项目总占地面积810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717.17平方米。容积率为1.51:1 ,绿化率为30%。共建设单元住宅楼15幢536套,其中, 1号楼—9号楼、12号楼、15号楼、16号楼为六层带阁楼砖混结构;10号楼、17号楼为九层框架结构;20号楼为七层框架结构。设计有87平方米、112平方米、113平方米、118平方米、125平方米、137平方米、165平方米、173平方米八种户型,住宅均价为3700元/平方米。截止2014年1月13日,主体已全部封顶。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清水湾小区(含1号楼—10号楼、12号楼、15号楼—17号楼、20号楼)住房项目”, 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均可享受总房价2%的优惠。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