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4-06-19 08:43:23 浏览次数:
2014年第9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由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为现名称。该公司于1999年8月1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付建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贰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市府西街以北,滨河南路以南,小村街坊路以西。2012年7月30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3435.25平方米。2013年3月29日经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8055平方米,容积率为1.79:1 ,绿化率为30%。共建设住宅楼2幢100套,均为八层带电梯框架剪力墙结构(1—3层为商铺)。设计有87平方米、92平方米、96平方米、98平方米、146平方米、161平方米、179平方米、198平方米八种户型,均价为5000元/ 平方米。共建设阁楼12套,价格为3000元/ 平方米。该项目于2013年3月29日开工,截止2014年6月12日,主体已全部封顶。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该项目由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由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为现名称。该公司于1999年8月1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付建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贰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市府西街以北,滨河南路以南,小村街坊路以西。2012年7月30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3435.25平方米。2013年3月29日经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8055平方米,容积率为1.79:1 ,绿化率为30%。共建设住宅楼2幢100套,均为八层带电梯框架剪力墙结构(1—3层为商铺)。设计有87平方米、92平方米、96平方米、98平方米、146平方米、161平方米、179平方米、198平方米八种户型,均价为5000元/ 平方米。共建设阁楼12套,价格为3000元/ 平方米。该项目于2013年3月29日开工,截止2014年6月12日,主体已全部封顶。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山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府溪苑小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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