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核定
2019-09-10 15:55:44 浏览次数:
相关规定: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一次,时间为每年7月份。单位在每年核定时,应如实填写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不得瞒报、错报。经核定的月缴存额,一年内不能变更。
办理要件:
1.《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表》;
2.职工工资花名表(一份)。
温馨提示:
1.所需表格可到中心业务窗口领取或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2.所填表格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数据录入并上传上述办理要件。
2. 单位经办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完成办理,打印《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比例核定凭条》,此业务无需中心审核。
办理时限:
网厅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