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家和苑小区四区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5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侯文元,注册资本9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叁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家和苑小区四区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南垣街以北,张辽路以西,怡东路以东。2010年12月30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2011年3月15日经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2495.11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30997.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070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48496 m2。住宅容积率为1.54:1 ,绿化率为35%。共建设六层单元住宅楼13幢464套,砖混结构。设计89m2至129m2五种户型,均价为2333元/ m2。建设车库368间,价格为3500元/ m2。截止至2011年4月30日,项目主体已全部封顶,预期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经审核,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家和苑小区四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均可按一次性付款享受优惠,优惠幅度为总房价的2%。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mail:hel@zf365.com.cn 电话:0349-202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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