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告
2024-09-09 16:31:50 浏览次数: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1.如有职工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中心要求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提取金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公积金黑名单,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则五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同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2.请警惕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和不法中介“代办”、“违法提取”骗局,避免上当受骗,轻则造成信息泄露,重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配合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打击“黄牛”“黑中介”,凡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要件一经核实属于造假,存在骗提骗贷公积金非法行为的,中心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禁任何干部职工参与“黄牛”“黑中介”非法活动,对不遵守中心规定,不按规定办事的,一经核实确认,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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