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通知
202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特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主要关注点如下:
1、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区分金融机构和业务类型,也不限制笔数。
2、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3、个人已经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4、该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征信信息的一次性特殊处理,只适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生的逾期信息,2026年新产生的逾期信息不包括在内。
5、任何以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广大缴存职工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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