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朔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听取《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及2025年工作计划》;二是审议通过《2025年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三是审议通过《2024年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四是审议通过《朔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设3个科,6个管理处。从业人员65人,其中,在编9人,非在编5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99家,净增单位10家;新开户人数0.61万人,净增人数-0.75万人;实缴单位1986家,实缴人数12.25万人,缴存额27.58亿元,分别同比下降0.5%、下降5.77%、增长1.25%。2025年末,缴存总额282.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1%;缴存余额103.45亿元,同比增长8.5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5年,5.23万名缴存人数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45亿元,同比增长3.1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52%,比上年增加1.2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79.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05万笔4.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58%、7.36%。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956万笔88.47亿元,贷款余额35.5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5%、增加5.4%、减少3.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4.37%,比上年末减少4.1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68笔12529.6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3477.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0135.4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06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55亿元,1年以上定期57.8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6424.06万元,同比增长15.13%。其中,存款利息16030.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384.98万元,其他8.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5290.2万元,同比增长9.48%。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4978.4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11.67万元,其他0.07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1133.86万元,同比增长23.9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555.1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62.13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16.62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534.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77.7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156.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312.4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410.23万元,同比增长9.11%。其中,人员经费1004.55万元,公用经费235.13万元,专项经费170.5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45.08万元,不良率0.2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156.3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0.48%,非企业单位占58.06%,灵活就业人员占0.23%,其他占1.2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9.88%,非企业单位占46.18%,灵活就业人员占0.18%,其他占3.7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7.79%,租赁住房占23.9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8%,其他占1.7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7.3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2.31%,比上年末增加22.15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91.7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99%),购买二手房占7.51%,其他占0.77%。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7.8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2.18%。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5.13%,30岁-40岁(含)占29.81%,40岁-50岁(含)占13.26%,50岁以上占31.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3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67%。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0.34%,比上年减少0.5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中心加大提取支持力度,对有提取需求的缴存人做到了应提尽提。2025年,共计为52969名缴存人提取4.66亿元用于支付房租,为缴存人提取24.25万元用于购买保障性住房,在减轻缴存人经济负担、支持住房保障等方面更好地满足了缴存人的实际需要。
2.中心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人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2025年,累计为1200户缴存人办理首套房贷款4.1亿元。为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办理贷款507.5万元。为帮助缴存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县(市、区)、市直、中煤平朔集团及驻朔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146 元)的3倍,即24438元。下限原则上不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4888元;最低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朔城区和平鲁区不得低于2150元;二类地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和右玉县不得低于2050元。
(2)各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同一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2.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对于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5年5月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高效办成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行。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将多项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推出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带押转贷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开户一件事、离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死亡提取一件事),推动“一窗受理、集成办理、一次办结”。
2.打破区域界限,“一站式”办理“跨省提取、跨省贷款、跨省查询”等业务,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个人身份、婚姻状态、房屋交易等所需信息线上查询、实时核验,提升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了“服务无差别”。
3.依托住建部小程序,进一步完善“亮码可办”功能,实现了证明开具“无纸化、亮码办”,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对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全面梳理并修订了中心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了《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实现了网络安全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通过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平台(原转移接续平台)的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相关共性应用。完成线上受理、线上核验,实现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他中心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协同联办。
2.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保测评。经过评测机构2次扫描和渗透检测,对中心安全设备部署、安全策略设置以及系统漏洞进行修复等措施,并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系统运维管理等多个方面,综合测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各项技术的安全性。更换传输机房的蓄电池(64块),并按季度对中心的网络设备进行巡检,提高中心对网络设备的维护能力。根据测评验收评审结果,中心业务信息系统符合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保要求。
3.启动12329、12345便民热线双线并行项目。中心积极推进12329、12345便民热线双线并行事项。12329、12345便民热线双线并行全面投入运行后,可实现公积金业务实时数据调用、24小时自动语音、知识库、统计报表等功能,同时可进行工单转接,为缴存人提供高效的服务。
4.全面启动公积金贷款“高效一件事”工作。充分运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贷款业务,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现房贷款业务,通过“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贷款业务“线上申请、一次办结”,减少纸质材料提交,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便利度。做到线上办理、线下协同、并联审批,切实为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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