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同泰商居中心住房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1年第3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阴县同泰商居中心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由山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温永生,注册资本18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叁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山阴县同泰商居中心住房项目,位于山阴县同泰北路以西,文卫路以南。2010年8月4日经山阴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为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2011年4月24日经山阴县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1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42.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74.56平方米。容积率为6.66:1 ,绿化率为31.03%。建设高层住宅楼1幢96套,地上29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119平方米、134平方米和158平方米三种户型,均价为3300元/平方米。截止至2011年5月,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工程的建设,预期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2年9月。经审核,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山阴县同泰商居中心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均可按一次性付款享受优惠,优惠幅度为总房价的3%。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