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花园小区住房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1年第9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沙花园小区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米森,注册资本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叁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金沙花园小区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鄯阳街西沿线以南,怡西路以西。2011年8月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2011年8月经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305.69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73362.43平方米。容积率为2.7:1 ,绿化率为35%。共建设住宅楼7幢631套,其中1号楼和2号楼为14层带阁楼,框架剪力墙结构;3号楼和4号楼为16层带阁楼,框架剪力墙结构;5号楼、6号楼、7号楼为六层带阁楼,框架结构。设计9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四种户型。住房均价1号楼和2号楼为3324元/ 平方米,3号楼和4号楼为3469元/ 平方米,5号楼、6号楼、7号楼为2814元/ 平方米;阁楼价格1号楼和2号楼为3280元/ 平方米,3号楼和4号楼为3360元/ 平方米,5号楼、6号楼、7号楼为2190元/ 平方米。截止至2011年9月30日,1号楼、2号楼和4号楼三层封顶,3号楼四层封顶,5号楼、6号楼、7号楼正在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工期12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金沙花园小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均可按一次性付款享受优惠,优惠幅度为总房价的2%。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