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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源之都商住小区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2-03-15 16:20:00  浏览次数:

2012年第3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宝源之都商住小区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3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俞立平,注册资本95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宝源之都商住小区住房项目,位于朔州市建设路以西,古北街以北。。2011年2月14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为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011年11月15日经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项目占地2042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192万平方米。容积率为3.1:1,绿地率为8%。共建设住宅楼3幢360套,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47平方米、54平方米、59平方米、63平方米、82平方米、92平方米、181平方米、187平方米八种户型,均价为3900元/ 平方米。截止2012年3月初,1号楼、2号楼均已封顶,3号楼建至12层,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工期24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宝源之都商住小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并付清房款,均可按一次性付款享受优惠,优惠幅度为总房价的2%。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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