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卿苑小区住宅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2-03-15 16:21:00 浏览次数:
2011年第11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雅卿苑小区住宅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王文跃,注册资本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雅卿苑小区住宅项目,位于朔州市振武街北侧,梁郡路西侧,开发区内。2011年5月14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为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和商服。该项目经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许可施工。项目占地面积2810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40.52平方米,共建设单元住宅楼5幢610套,框架剪力墙结构,均为十三层。设计84平方米、85平方米、99.98平方米、106.9平方米、109.5平方米、110.39平方米、117.9平方米、119.35平方米、129.68平方米、129.74平方米、132.13平方米、134.07平方米、135.9平方米、136.1平方米、137.18平方米十五种户型,住宅均价为3600元/ 平方米。建设车位177个,价格为800元/ 平方米。截止2011年11月22日,1号楼、2号楼和5号楼二层封顶,3号楼和4号楼三层封顶。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工期13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雅卿苑小区住宅项目”, 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均可按一次性付款享受优惠,优惠幅度为总房价的3%。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