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经济适用房(民福苑住宅小区)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评审公告
2012-07-04 10:16:00 浏览次数:
2012年第9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右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右玉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右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民福苑住宅小区)住房项目”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右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全称为右玉县经济适用房(民福苑住宅小区)住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右玉县玉林西街和虎山线交汇路口东北处。2011年经右玉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为右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55071平方米,用途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011年3月15日经朔州市右玉县建设局许可施工。项目总占地面积55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755平方米。容积率为1.5:1 ,绿化率为37%。共建设住宅楼14幢580套,均为六层带阁楼,砖混结构。设计68平方米、100平方米、127平方米三种户型,均价为1680元/ 平方米。截止2012年4月初,主体全部封顶,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工期14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右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民福苑住宅小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C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