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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湾小区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2-08-06 15:53:32  浏览次数:

2012年第12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水乡湾小区住房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翟金花,注册资本2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水乡湾小区住房项目,该项目位于朔州市张辽路东侧,马邑南路西侧,恢河北岸。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城分局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为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2011年10月24日经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7948.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093.45平方米,容积率为1.72:1 ,绿化率为30.1%。共建设单元住宅楼68幢3164套,其中5号楼—7号楼、9号楼—14号楼、18号楼、19号楼、21号楼、23号楼、25号楼—36号楼、42号楼—49号楼、51号楼—53号楼、57号楼、58号楼、61号楼—68号楼为六层带阁楼砖混结构;50号楼、56号楼为五层带阁楼砖混结构;1号楼—4号楼、37号楼—40号楼、4 H号楼、7 H号楼、11 H号楼、14 H号楼、18 H号楼、19 H号楼、21 H号楼、23 H号楼、28 H号楼、32 H号楼、36 H号楼、37 H号楼、42 H号楼、46 H号楼、61 H号楼、65 H号楼为七层带商铺框架结构(1—2层为商铺,3—7层为住宅);50 H号楼、56 H号楼为六层带商铺框架结构(1—2层为商铺,3—6层为住宅);17号楼为十层框架结构;16号楼、20号楼、22号楼、54号楼、55号楼、59号楼为十二层框架结构。设计有69平方米、77平方米、88平方米、92平方米、98平方米、107平方米、121平方米、131平方米八种户型,规划建设车库562个。高层住宅均价3090元/平方米,多层框架结构住宅均价2490元/平方米,多层砖混结构住宅均价2530元/平方米,地下室均价为600元/平方米。截止2012年7月9日,主体已全部完工,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23日,工期24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信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水乡湾小区住房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B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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