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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顺小区二期工程项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

2017-05-12 15:35:21  浏览次数:

2017年第8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对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同顺小区二期工程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06月06日由山西省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米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三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同顺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朔城区东关街南侧,建设路东侧,铁路小区西侧。项目名称为同顺小区二期工程项目。2017年3月14日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晋(2017)朔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41号批准,为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4970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其中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限70年,终止日期为2086年10月8日,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限4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10月8日。该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85795.896平方米,容积率为2.3,绿化率为34.7%。共建设单元住宅楼18幢555套,为框剪和砖混结构,设计主要有98.06m2、87.97m2、94.04m2、108.73m2、140.28m2、106.31m2、104.17m2、132.71m2、139.29m2、107.97m2、138.29m2、107.2m2、106.7m2、85m2十四种户型,其中2、5、8、9、10、12、14、15、17、20、21、22、23号楼层高为6层,16、18、19号楼层高为12层,11、13号楼层高为14层,住宅均价为3300元/平方米。预计该项目总投资需9000万元,至2017年4月5日,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3月15日开工,合同竣工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工期15个月,截至2017年4月5日,配套已完成。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朔州市森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同顺小区二期工程项目”,符合《朔州市涉取涉贷住房公积金住房项目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朔住公字【2010】8号)中C类住房项目的相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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