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销户
2014-10-23 11:27:00 浏览次数:
缴存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
一、申请资料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注销登记表》可到管理部领取或到中心网站www.zf365.com.cn下载),并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公司决议、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持填妥的《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2、经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业务电话:
市本级:2033987-8107
朔城区:2033987-8111 2022594
平 朔:2052663
平鲁区:6074365 山阴县:7070365
怀仁县:3040365 应 县:5024365
右玉县:628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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