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 缴
2014-10-23 15:02:00 浏览次数:
汇缴是指单位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不得多缴或少缴。资金到账后,管理部业务员将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申请资料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更时需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需表格可到管理部领取或到中心网站www.zf365.com.cn下载。
二、办理程序
1、首次办理汇缴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应先与管理部业务员核对汇缴金额,后办理汇缴业务;
2、非首次办理汇缴业务的,若单位无人员变更时,按上月汇缴金额办理汇缴业务;若单位有人员变更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先与管理部业务员核对汇缴金额,后办理汇缴业务;
3、汇缴业务可采用转账、银行电汇、网银或缴交现金方式办理。
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业务电话:
市本级:2033987-8107
朔城区:2033987-8111 2022594
平 朔:2052663
平鲁区:6074365 山阴县:7070365
怀仁县:3040365 应 县:5024365
右玉县:628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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