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核定
2019-09-10 15:55:44 浏览次数:
相关规定:
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一次,时间为每年7月份。单位在每年核定时,应如实填写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不得瞒报、错报。经核定的月缴存额,一年内不能变更。
办理要件:
1.《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职工工资花名表(一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材料到中心申请,业务窗口人员进行核定后出具《朔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月汇缴情况核定通知书》;
2.在网上归集业务系统办理基数调整业务的单位上传《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表》图片格式,并按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流程提交业务申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到即办。
温馨提示:
1.所需证明材料均需复印在A4纸上,并按原件顺序整理装订;
2.所需表格可到中心业务窗口领取或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3.所填表格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