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明白卡
办理要件:
1.在我市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逐月冲、冲本金、一次性结清贷款业务的,只需出示职工本人人身份证;
2.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显示余额的近一年的还款明细,个人异地贷款还款账户(若职工贷款银行不是工、农、中、建、交、晋商、邮政储蓄银行,可提供本人在这五家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到即办。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温馨提示:
1.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申请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其它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后续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同一笔贷款的,只需携带显示贷款余额的还款明细原件即可;
2.职工本人携带上述办理要件可到中心任一网点(或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3.辖区内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办理贷款时可同时申请“按月冲还贷款”业务。职工在贷款期间只需申请一次,在还款期间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够偿还一个月贷款时,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会自动将还款账户切换为公积金账户与职工与中心签订的委托扣款银行账户组合足额扣款;在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申请冲还贷,只能申请提取;
4.职工在连续还款满6个月以后,可以申请办理“冲还部分贷款本金”业务。每个自然年度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每次还款额度不低于一万元;
5.职工在连续还款满6个月以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前一次性冲还全部贷款本息”业务;
6.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任一网点申请办理
2.窗口业务人员受理并审核;
3.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