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离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外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职工填妥的《朔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
3、职工本人银行卡;
4、单位调动文件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委托他人领取的,另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特别提示:
1、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各复印1份(复印在A4纸上);
2、职工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到中心领取《朔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联),两联都需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3、办理时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4、若职工本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5、职工本人及配偶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暂不能办理,待解除担保后方可办理;
6、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汇入本人银行卡中。
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2034389-8102 2034389-8222
朔城区:2283479 2034389-8102 2034389-8222
平 朔:2052663 平鲁区:6074365
山阴县:7070365 怀仁县:3040365
应 县:5024365 右玉县:6289365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www.zf365.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