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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03-12 09:41:55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认真贯彻政务信息公开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查询和公开渠道,一是利用官方微信,二是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三是开通12329服务热线,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形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共公开包括工作动态44项、政策法规10项,决策信息1项、业务工作2项。
    (二)公开形式
    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信息公开和朔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市民可以通过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朔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网查询相关信息,另外中心正式开设“朔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账号,也可在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我中心紧紧围绕“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的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各阶层对公积金工作的知情权及监督权,极大地促进了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扩宽公积金信息的发布渠道,我中心正式开设“朔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账号,及时发布、宣传公积金的最新政策及中心的最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多方落实到位。例如:利用微信平台,就对公积金存贷利率调整、12329服务热线开通等进行了公示。
    我中心将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公积金服务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我中心管理职能,及时、有效地将住房项目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公告信息给予公开,截至目前我中心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条。
    另外,我中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作为我中心重要信息发布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新闻以及相关工作,并积极回答在线咨询,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截至目前我中心共有效回答网上咨询问题427条。
    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起初于2011年度,目前没有需要清理的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中心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中心咨询处理主要采用网上留言和现场咨询的方法,我中心2014年度在中心门户网站通过在线咨询,就业务政策、个性化业务疑惑等类型,共有效回答427条。并通过12329服务热线也可以咨询相关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本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直接采用网上公开的方式,产生的费用仅存于网络租用费,直接投入到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无支出和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中心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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