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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7-17 15:41:05  浏览次数:

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经办机构(服务网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8日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住建厅、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分析本地区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大力打压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拟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涉黑涉恶行为。当好“管家”,搞好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促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专项斗争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要充分履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机制。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打击住建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金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文斌

  成  员:王国海  刘世清  段宝瑞  李秀清   杜鲜梅刘利君  任海娥  胡恩立  史  雁  郑翔龙  赵廷明   鲍居仕  苏  斌  高  锋  郭善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住房公积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网站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举报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工作人员,发动全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和整体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三)充分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型媒体的作用,主动发声、抢占先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把市委、市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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