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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煤炭和教育领域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0-10-22 20:55:00  浏览次数:

  我市在煤炭企业和各类学校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今年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继2007年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启动之后的又一重大措施。为确保这一工作如期完成,日前,市政府发文对推进在煤炭和教育领域职工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市政府发文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在煤炭和教育行业职工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意义。在煤炭和教育两大行业率先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是市政府适应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投资办学主体日趋多元化新形势下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煤炭和教育行业职工所占比例重大,率先全面推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煤炭和教育两大行业率先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有利于依法保障各类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职工积极性,构建和谐的单位内部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正义,增强缴存职工的归属感、平等感,留住和吸引各类人才,增强各类主体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促进各类主体平等竞争;有利于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缴存职工住有所居,增强制度吸引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二要严格把握各项政策,努力维护好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缴存范围、缴存基数、缴交比例和缴交时间。三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在年内实现全覆盖。明确责任主体。不断推进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是县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县区政府作为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各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上述目标在年内如期实现;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总体组织协调下,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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