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授信额度调整绿色通道的通知
朔住公字〔2011〕36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依托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信用卡功能,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短期融资服务,经我中心与工行朔州市分行充分协调,决定开通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授信额度调整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信原则
为确保银行资金安全,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授信额度,将主要依据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确定。初始信用额度统一设定为 5000元,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区间原则上设定为5000—100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规范的单位、无住房公积金不良还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其授 信用额度可根据其实际需求给予灵活调整。
二、授信条件
(一)持卡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二)联名卡启用后满三个月,消费次数超过6笔、金额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
(三)无不良还款记录和信用记录;
(四)对逾期两个月以上的还款,持卡人所在单位自愿配合工行朔州市分行从其本人的工资中代扣还款。
三、授信种类
(一)永久调额:符合“授信条件”的联名卡客户可以申请联名卡永久调额;
(二)临时调额:实际消费需求大于账户永久额度、符合“授信条件”的联名卡客户可以申请临时调额,一次性消费后办理分期付款,并支付一定的分期付款手续费。
四、授信额度
(一)年缴存额在6000元以下或账户余额在10000元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元以内;
(二)年缴存额在6000—10000元区间或账户余额达到30000元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0元以内;
(三)年缴存额在10000元以上或账户余额达到50000元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0元以内;
(四)年缴存额在20000元以上或账户余额达到100000元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0元以内。
五、申办程序
(一)属于缴存单位统一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的,由单位经办人按《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授信额度调整申请审批表》(集体)设定的程序统一办理;
(二)属于缴存职工个人办理的,由持卡人持本人联名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授信额度调整申请审批表》(请登录www.zf365.com.cn自行下载或到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65服务中心领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65服务中心或所属县区管理部办理。
六、违约责任
(一)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按银行规定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透支款的到期还款日为次月的25日,延时还款持卡人将要承担滞纳金和利息损失,并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应及时还款。
(二)限制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无论缴存单位还是持卡人个人,其授信额度均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荐。为此,凡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 月)不还、并经工商银行催收无效的,我中心将协同工商银行要求持卡人所在单位履行承诺,扣发持卡人工资,直到还清联名卡透支本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为 止。我中心将同时采取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措施。
(三)调低或取消授信额度。凡个人累计逾期二期(含)以上的,对同一单位出现多人逾期不还的,将对个人和单位予以书面提醒,并视情况采取调低或取消持卡人个人或该单位整体授信额度等措施。
其它违反国家有关信用卡使用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严禁利用朔州市牡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七、特别申明
住房公积金是缴存职工用于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只能定向用于职工个人或家庭的住房消费。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的金额,使用的是工商银行代付的资金,不是持卡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透支消费后应依约及时偿还。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