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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1-12-16 08:36:20  浏览次数:

朔住公字〔2011〕56号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

 

 

 

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平朔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在全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晋纪发〔20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扎实开展我中心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委袁纯清书记“深化教育、抓好案例、健全制度、优化环境”和市委王茂设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出发点,切实增强做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自觉性,真正解决好作风纪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全省小康社会建设和综改试验区建设,为全市“打造新基地 拓展新优势 建设新朔州”和“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城”创造良好环境。
  二、 目标要求
  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正风肃纪为手段,以健全制度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强化学习、自我剖析反思、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方式,坚持作风纪律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与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坚持作风纪律建设与落实中心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在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集中教育整顿,建立健全纪律作风体系各项制度,加强整体规划,抓好重点突破,提高制度执行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忠实履行职责,旗帜鲜明地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刹歪风邪气、惩处违纪行为、凝聚发展共识,达到端正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工作目标。
  三、 活动内容
  此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纪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查找根源,分析危害,汲取教训,深化认识,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能力,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此我中心将此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1、安排部署。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要对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加强教育引导上下功夫,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积极性,深入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
  2、加强学习引导。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袁纯清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在省委十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同志在全省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书记王茂设同志和市纪委书记刘国庆同志在全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基层、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观看“价值观严重扭曲、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没有规划好的人生》和《“正风肃纪、创优环境”警示教育资料片》为主,采取其他相应的方法,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和身边的反面人物”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开展“正风肃纪、从我做起”主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让每个党员干部剖析自我,查找不足,看自己日常言行中,有无思想不纯、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同时,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强化外部监督,最大限度排查自身不足,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并通过制定整改措施,修正不足,规范言行,真正做一名勤于工作、严守纪律、廉洁自律的人民公仆;要把所属工作人员一并纳入教育活动范围,保证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做到人人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自查材料和整改措施;要采取主题征文、座谈讨论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智慧,促进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具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上报中心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进一步重申工作纪律“五个不准”规定,努力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12月23日)。
  作风建设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见成效。一是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要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不搞闲话生非、拉拉扯扯,严禁吃拿卡要。二是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要对业务审批部门的办事效率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有关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要从严处理,属于本单位集体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着重从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进行整改;属于员工个人问题的,要求当事人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查及承诺书;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总结评议阶段(12月23—12月26日)。
  1、民主评议。中心内部要积极开展上级对下级、科室对科室、中心对管理部、管理部之间及个人对个人的互评,查缺补漏,力争使集中整顿月活动的效用最大化。
  2、总结上报。中心及内设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干部和个人都要在总结评议的基础上做出总结,做到个人向组织报告、内设科室、县区管理部向领导班子报告。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7—12月31日)。
  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纪律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努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特别是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中心将派出督查组对各科室、各管理部建立、规范、完善、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到极端重要的位置,使中心纪律作风在较短时间内有一个明显转变,积极推进正风肃纪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二)要结合实际,抓住重点,切实解决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内化为心理认知,外化为行为准则,转化为自觉行动;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真抓实干。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搞好协调,整体推进;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履职尽责,作好群众表率;要加强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工作制度、业务制度、管理制度之中;要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措施手段,深入分析整改,确保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情况将纳入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五、组织领导
  为使整顿月活动顺利开展中心特成立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中心的教育整顿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中心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受理群众关于作风纪律方面问题的举报。
  举报电话: 2026012、2085888。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纪律作风 整顿 实施方案

 

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纪委。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发: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平朔经办机构。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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