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2年度首批可予受理贷款及支取业务住房项目的通知
2012-10-11 14:39:49 浏览次数:
朔住公字〔2012〕6号
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平朔经办机构:
根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经我中心审查,并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下列开发企业和住房项目符合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开 发 企 业 名 称 |
项 目 名 称 |
类别 |
山西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玉鑫家园小区 |
B |
朔州市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富成家园住宅小区A区、B区 |
B |
朔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宝源之都商住小区 |
B |
山西玉龙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玉龙苑二期北区住宅小区 |
B |
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朔州老城改造一期工程 |
B |
朔州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绿缘小区续建工程(5#、6#、7#) |
B |
朔州市锦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翰林苑小区(3﹟—10﹟) |
B |
凡未列入的住房项目,属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项目,暂不予受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