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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变更

2019-09-10 15:41:12  浏览次数:

相关规定:

单位信息变更是指已在中心办理开户登记的单位,若单位信息中的必变更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信息)发生变化,须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要件:

1.《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变更单位名称的,应提供新证书、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证书或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单位经办人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所需证明材料均需复印在A4纸上,并按原件顺序整理装订;

2.所需表格可到中心业务窗口领取或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3.所填表格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填妥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窗口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变更业务。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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